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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财经法规》判断题:监督移交

2013-4-10  来自于:课评集

  判断题

  1.《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

  2.大中型企业和达到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

  3.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职称评审、聘任和奖励的依据之一。( )

  4.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

  5.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按时办清移交手续;未办清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人员擅自离职或者死亡、失踪的,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清理有关会计事项,编制移交清册,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办理移交手续;必要时,由其主管单位派人监督移交。( )

  6.《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

  7.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特殊情况也可分联次开具。( )

  8.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无效的事项。( )

  9.《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2006年1月1日实施。( )

  10.《会计法》规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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