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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违约责任与建设工程合同(二)

2013-6-11  来自于:课评集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人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的《合同法》仅承认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作用

  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规定的国家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示范作用的合同文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中指出,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即:对各类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式样等制定出规范的、指导性的文本,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提倡、宣传,逐步引导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采用,以实现经济合同签订的规范化。

  推行这一制度,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合同的签订合法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也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七、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

  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无直接关系。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

  【命题考点】

  违约责任的特征;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具备的条件;违约金和定金;违约责任的免除;合同示范文本的作用。

  【分析预测】

  (1)判断某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后应怎样承担其违约责任。

  (2)判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应选择哪一条款。

  (3)分析某一具体施工合同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