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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聘25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2-11-14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聘25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天津滨海新区是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是我国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 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天津开发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核心区域之一,已经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二小学是天津开发区建立的公办学校。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各公办中小学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国家“211工程”的师范类大学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

  1.国际学校(4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英语1人、体育1名;

  2.第一中学(7人):中学语文2人、中学数学1人、中学物理1人、中学化学1人、中学历史1人,中学生物1人;

  3.第二中学(9人):中学语文2人、中学数学1人、中学英语2人、中学物理1人、中学化学1人、中学地理1人、中学政治1人;

  4.第二小学(5人):小学语文3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体育1人。

  二、招聘条件

  国家“211工程”的师范类大学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遵 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 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公共英语达到国家4级以上,其中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 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 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查询,同时在泰达人才(www.tedahr.com)公布。

  四、招聘方式

  1.报考:考生均须在指定网址报考。

  2.笔试:设三个考点,分别为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北京师范大学考点、天津开发区考点。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考生可在本校考点参考,其它学校考生须到天津开发区考点参考。

  3.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须到天津开发区考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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