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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金山区教育局招聘339名教师的通知

2012-11-1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上海金山区教育局招聘339名教师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区”战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就2012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空缺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2、应聘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师,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3、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本科或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前教育大专应聘者须为本区户籍。

  4、非上海生源应聘者须为2012年“211工程”高校或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应聘者须本科硕士连读)。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应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

  7、应聘者应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8、应聘者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应聘英语教师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9、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修学科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

  10、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11、本区生源(采用笔试成绩加5分);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采用笔试成绩加5分);本市“211工程”高校毕业生(采用笔试成绩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2、优秀大学毕业生、本市其他区县在编骨干教师、海外留学人员、委培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随军家属等其他特殊人才(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并优先录用(采用笔试成绩加10~15分),特别优秀的可简化招聘程序。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上海市金山区教育门户网” (http://www.jsedu.sh.cn)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符合条件的优秀应聘者登录“上海市金山区教育门户网”,点击进入“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教育局网上初审报名者的资格。对基本条件优秀的应聘者(根据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英语水平、获奖情况、所获荣誉、学习成绩、政治面貌等)予以网上确认,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确认,即初审淘汰;对基本条件一般的应聘者,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确认。报名成功的人数一般是各招聘岗位(学科)需求的3倍左右。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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