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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毕节市金沙县招聘274名中小幼教师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毕节市金沙县招聘274名中小幼教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83名、小学教师91名、幼儿园教师100名。

  招聘岗位、条件及办法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报名参加“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初中、小学音体美和特教教师”、“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0857-7221239(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执法室)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考生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初中教师83名、小学教师91名、幼儿园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所报考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学科相符。

  2.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不提供);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小学及以上外语学科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金沙县内学校在岗的、享受县财政补助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

  3.幼儿园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应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

  4.非金沙县国家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后出生);代课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3月10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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