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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支付承包人金额计算

2012-12-19  来自于:课评集

  水利水电工程:名师答疑

  学员提问:案例 1F420155-2 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进一步支付承包人金额计算有两个问题:(1)总共应支付承包人金额中未扣除已完工程的质保金额(已完工程的质保金应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才返还);(2)承包人已经得到的工程款中包含了未扣完的工程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应扣除)。

  答:问题考虑的思路是对的,实际答案中已经考虑了以上问题。因为,已完成合同金额2200万元其实包含了质量保证金; 质保金和材料预付款已经在发包人应扣款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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