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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1月28日(二)

2013-1-15  来自于:课评集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3年1月30日至2月4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常熟:2013年1月30日至2月4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张家港:2013年1月30日至2月5日(双休日除外)

  昆山:2013年2月1日至2月5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吴江:2013年1月30日至2月5日(双休日除外)

  太仓:2013年1月30日至2月5日(双休日除外)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以往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仅指级别、专业和原来报考一致),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到现场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老考生仅指以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今年报名还是跟以往的级别、专业不变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核对以往档案号即可,只需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对于擅自改变级别和专业,造成考试合格科目作废,责任自负。

  (四)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2013年1月30日—2月4日,逾期不再申领。

  七、其他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网上缴费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3年1月28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