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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名师答疑:免征增值税项目

2013-1-23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财政税收名师答疑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上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请问老师上面的第二句话不包括的内容怎么理解,我不太明白,谢谢。

  老师回答:

  如果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是个人消费,进项税是不得抵扣的。

  但是如果购进的货物既用于了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不属于上述所说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应该是按照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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