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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串通投标罪

2013-7-30  来自于:课评集

  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串通投标罪

  根据《刑法》笫223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特别是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投标人(两个以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

  4.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刑罚

  《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 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贪污罪

  根据《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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