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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朝阳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的通知

2012-11-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朝阳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所属单位的人员需要,现发布2012年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能参加2012年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及校医。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27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博士研究生35周岁);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执业资格;

  4、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并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位;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3月1日至13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工作程序及要求;

  (二)召开双选会,3月17日组织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双选会,通过双选会进行现场面谈。时间:9:00至12:00,地点:北京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附件);

  (三)考核面试;3月19日至3月31日根据双选会招聘意向,各单位人员招聘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面试工作,审核招聘资格,并确定初步意向,双方签订意向书;

  (四)能力测试;根据各单位的考核情况,教委集中组织基本能力测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公布测试成绩。

  1、测试范围: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教育理念;其他岗位主要进行行政能力测试,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2、测试地点、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准考证:按招聘单位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确定招聘人员,成绩公布7日内,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核面试和能力测试的总体情况,确定招聘人员,并组织进行身体检查,报教委(人事科)核准备案;

  (六)结果公示,备案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朝阳教委网站上(http://www.bjchyedu.cn/)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签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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