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1月16日-1月17日2月7日市教育局(学院路9号)。
2月3日义乌市新春人才交流会现场。
2.报名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财会的不需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教师和财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合同证明。
3.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及义乌教育网公布。
四、招考程序与办法
1.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考 试范围参看义乌教育网公告。科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初中科学进行考试,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进行考试。会计专业单考学科专业知识。报考人员未参加义 乌考点组织的考试的,作缺考处理)。笔试总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70%和30%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幼儿教师分城区与农村)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考人数4人及以上的按招 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 成绩(会计专业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3.体检: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比例计入考核总分。根据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人数5-10人的按1:1.3的比例确定,招考人数11人及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确定),若考核总分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 在前。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领取准考证、考核成绩、面试、体检等事项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政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总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