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具体按照《义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拟聘用的小学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12年7月31日止未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聘用。
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正式聘用手续在2012年8月办理。
七、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教育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