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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1-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山东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均为130分 均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均为160分   均为96分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类别)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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