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辅导资料 > 经济师 > 中级民航运输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经济师中级民航运输辅导资料:国际客货票证的比例分摊(二)

经济师中级民航运输辅导资料:国际客货票证的比例分摊(二)

2013-7-24  来自于:课评集

  (二)货运单被分摊额和固定收费额的货币换算

  货单上的货币以始发国货币表示,所以将被分摊额与固定收费额的货币换算一致的方法与客票基本相同,只是客票以付款国货币为基础转换成开账货币,货运单则以始发国货币为基 础转换成开账货币。

  被分摊额(开账货币表示)=被分摊额(始发国货币表示)÷FDR(始发国货币与开账货币)

  固定收费额(开账货币表示)=固定收费额(公布货币表示)÷FDR(公布货币与开账货币)

  六、客运特殊情况下的比例分摊

  (一)有关承运人

  (1)票价计算栏若缺少承运人信息,可以参考航程栏。前提是相关信息在出票时已被填入且被分摊额不涉及连续客票;

  (2)如果某一航段填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则视最先显示的承运人为比例分摊的承运人;

  (3) 如果某一航段的实际承运人不是填开客票时的原始承运人,分摊计算仍按照指定的原始承运人进行。

  (二)有关分摊系数

  当在客运分摊手册中查不到某航段的分摊系数时,应向比例分摊局(IATA prorate agency)查询,查询时需列出以下内容:

  (1)需要分摊系数航段的城市名称和国别;

  (2)承运人;

  (3)出票日期;

  (4)航程中所有已知的承运人;

  (5)出票人。

  (三)分摊所需信息不完整或不一致时的处理

  1.承运人信息

  (1)若某航段未指定承运人,则该航段的分摊计算按直线比例分摊的方法进行。

  上述情况指的是票价计算栏及航程栏没有填列承运人(或只填YY),或票价计算栏没有填列承运人,航程栏虽填人承运人但被分摊额涉及了连续客票;

  (2)若某航段承运人信息有矛盾,在没有连续客票或连续客票不涉及被分摊额的情况下,以票价计算栏信息为准;反之则以航程栏信息为准。

  2.航程/票价计算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