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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013-7-26  来自于:课评集

  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需要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否则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lZ302105l掌握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分。

  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是在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允。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

  一 、合同变更的分类

  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和法定变更。

  1.约定变更

  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合同变更的成立条件

  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

  4.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

  IZ302052

  IZ302052掌握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

  一、合同转让的分类

  合同转让的类型有:

  (1)合同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转移;

  (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也称概括转移)。

  二、合同权利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享有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转让包括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全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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