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一级建造师 > 四川一级建造师 > 2013年成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时间名6月13日至7月13日

2013年成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时间名6月13日至7月13日

2013-6-1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一级建造师考试报时间名6月13日至7月13日

  四川省成都市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

  (三)缴费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15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2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5日。

  (六)考试时间:2013年9月14、15日。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14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3日。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