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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1日(二)

2012-12-26  来自于:课评集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再由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盖章汇总后到工作单位所属初审部门报名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四)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7),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学历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考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一份;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职称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同时还需要提供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第三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四、考试科目

  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从2009年度起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由于专业调整,将对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考试代码及名称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8)。

  五、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5月14日至6月1日。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6月4日至6月8日。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6月19日至6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9日:太原、大同、运城

  2、6月20日: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

  3、6月21日:晋城、临汾、朔州、长治

  4、6月22日:阳泉、忻州、晋中、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