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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学习资料:施工招标投标管理(二)

2013-9-4  来自于:课评集

  三、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1.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结构和主要条款、内容与施工承包合同相似。

  (2)分包合同内容的特点是,既要保持与主合同条件中相关分包工程部分规定的一致性,又要区分负责实施分包工程的当事人变更后的两个合同之间的差异。分包合同所采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一般应与主合同相同。

  2.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1.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等。

  2.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工程承包人义务;劳务分包人义务;材料、设备供应;保险;劳务报酬及支付;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施工配合;禁止转包或再分包等。

  五、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范围

  机电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或业主指定的分包项目;不属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考虑分包施工更有利于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的分部工程;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分包,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如石油化工企业、冶炼企业、电力企业资质,以及相应技术资格,如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电梯技术资格。

  2.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任何义务与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会被业主视为违约行为。因此,总承包单位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只有业主和总承包方才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分包方根据分包合同也应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方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4.分包合同条款应写得明确和具体,避免含糊不清,也要避免与总承包合同中的发包方发生直接关系,以免责任不清。应严格规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5.劳务分包是机电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