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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招聘的通知(二)

2012-11-22  来自于:课评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2年12月20日之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网址:http://zhaopin.whut.edu.cn/),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生工作部(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各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2012年12月15日—2012年12月20日,应聘者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联系电话:027-87658102)现场确认,递交《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辅导员岗位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上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另需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准考证用)。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应聘者所在单位。

  

  3、笔试

  2012年12月25日前,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名单。

  4、复试

  2013年1月10日前,学校对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考核、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能力测试。复试结束后,将按应聘者填报的志愿把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送达各学院。

  5、学院面试

  2013年1月20日前,学院对分配的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最终在计划指标内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其它

  1、新聘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新聘辅导员要与学校签署聘用协议,首聘期限为四年,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待遇。

  3、新聘学生辅导员在试用期或见习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终止聘用协议,退回原单位或毕业学校:

  (1)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3)隐瞒、伪造档案材料;

  (4)隐瞒既往病史或身体状况不适应学生工作。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辅导员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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