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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的通知

2012-11-2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招聘的通知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134号,始建于1955年,是广州市一级公办寄宿制幼儿园。多年来一直被评为“好园所”,近年来,我园分别成为国家、市、区有关课题实验基地,是一所优质幼儿园。现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政府人社部门备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教师6人,保育员1人,厨师1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6人):广州市户籍,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中专或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2、保育员(1人):广州市户籍,高中或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资格证,热爱幼儿,性格开朗,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女性在30岁以下。

  3、厨师(1人):广州市户籍,烹饪技术学校中技、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烹饪技能操作,持有厨师资格证,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女性在30岁以下,男性在35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以信函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贴上近照)、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上岗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婚育证明等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寄至广州市大同路134号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黄丽芳收,邮编:510140.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请带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和户口簿原件。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3:1比例,才准予开考。

  2、考试的办法:

  (1)录用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5%、65%。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及格者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个环节,面谈和实操的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广州市大同路134号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三)体检和考核

  依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不能提供合格结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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