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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保险专业辅导资料: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2013-1-25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保险专业辅导资料: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1.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特征

  实质上为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者身体所具有的所属关系,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和依赖关系;

  合法性、确定性、不存在代位补偿、合同成立时存在。

  2. 我国保险法关于人身保险利益的确认原则及具体形式

  采用利益和同意兼顾的原则。

  我国《保险法》规定: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能简单归结为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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