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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辅导资料:隧道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2013-5-7  来自于:课评集

  公路工程辅导资料:隧道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答: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及其他铁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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