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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2013-5-1  来自于:课评集

  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注意返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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