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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知识产权制度

2013-6-12  来自于:课评集

  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知识产权制度

  (一)知识产权的涵义

  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特征

  1.人身、财产权双重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二)著作权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作品

  在建筑工程领域常见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美术作品

  (3)建筑作品

  (4)图形作品

  (5)模型作品

  2.著作权的内容(4+4)

  

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 
(1)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1)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其他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2)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著作财产权,并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3)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并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4)获得报酬权 

  3.著作权的侵权及保护

  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

  (2)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

  (3)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著作权的保护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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