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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水路考点:航运企业调度作业调整

2012-10-19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水路考点:航运企业调度作业调整

  1、船舶在港作业调整

  2、船舶运行作业调整

  如果船舶或拖(推)船队已延迟发船,或在航行途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延误,通过调度运行作业方式来调整,一般可采用提高船舶(船队)航速、变换拖(推)地点,在航行中加减驳船、另派拖(推)船至途中接送驳船等方法。

  提高船舶(船队)航速的方法有:船舶主机在安全前提下超负荷工作。对机动货船而言可以收到一定效果,但采用这种方法只能在一定时间内允许,能赶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蒸汽动力装置在这方面有较好的性能,但速度提高也只能达到0.5~1.0海里/小时;对客船而言,其动力装置通常都有相当的储备马力(约10%左右),提高航速有一定的潜力;拖(推)船队可采用增加拖(推)船或调换大马力拖(推)船以及减少驳船的方法来提高航速,须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采用。

  拖(推)船变更换拖地点,也是运行作业调整的一种方法。当换拖航线某一船队不能按时抵达换拖港时,可令另一队能按时抵达换托港的船队继续航行,直至与延误的船队相遇地点换拖而不在原定的换拖港等待。不过,由于技术营运性能的限制,拖(推)船不能超越原换拖港或拖(推)船需要补给燃料而不能解决时,便不能采用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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