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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商业经济辅导资料: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

2013-8-8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商业经济辅导: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

  一、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

  (一)两业银行的内涵

  1.商业银行的定义

  商业银行又称为存款货币银行,以经营工商业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它是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往往以其机构数量多、业务渗透面广和资产总额比重大等历史形成的优势,为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替代。

  2.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最典型的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形式为工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企业。研究商业银行的本质特征,需要讨论它们与其他企业、其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同。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与一般工商企业相同,商业银行必须依法设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然而,商业银行又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是承担着资金融通职能的企业。

  (2)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比较。它们都从事银行业务,具备银行业的基本特征。所不同的是,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企业,它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而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

  (3)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比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很窄,经营不完全的信用业务,或不以银行信用方式融通资金。而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广泛、业务种类齐全,它是唯一能够面向公众吸收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各种期限和不同种类的存、贷款业务,还包括证券投资、进出口信贷、国际结算以及其他多种金融服务。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与组织形式

  1.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

  (1)信用中介。商业银行吸收存款,集中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本,又通过发放贷款,将集中起来的货币资本贷放给资金短缺部门,发挥着化货币为资本的作用。

  (2)支付中介。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工商企业办理与货币资本运动有关的技术性业务,如汇兑、非现金结算等,使银行成为企业的总会计、总出纳,成为社会的总账房。

  (3)信用创造。商业银行发行信用工具,满足流通界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要,并使银行可以超出自有资本与吸收资本的总额而扩张信用。这三项职能中,信用中介是最基本的。

  2.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1)按机构设置分类。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单一银行制,另一类是总分行制。单一银行制下的商业银行只有一个单独的银行机构,不设分支机构。美国的许多州立银行,就是比较典型的单一银行制模式的商业银行。

  总分行制下的商业银行在总行之下设有多层次的分支机构。英国银行模式就是典型的代表,目前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一般都采用这种银行制度。

  (2)按业务经营范围分类。由于经济市场化的程度和货币化的深度不同,各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特点也存在差异,这是由一国以法律形式规定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而决定的,据此商业银行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是专业化银行制。在这种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只能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即吸收存款和发放短期工商贷款(包括贴现商业票据)等业务,其余的长期信用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等则由专业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来经营。

  二是综合化银行制。在这种金融体制下,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不作限制,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所有的商业性融资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因此,这种银行制度又称为“全能银行制”。

  (三)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1.负债业务

  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其全部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吸收的外来资金两部分。自有资金包括成立时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股本以及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这部分也称为权益资本。外来资金的形成渠道主要是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从同业拆借市场拆借、发行金融债券、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等,其中又以吸收存款为主。

  (1)吸收存款。吸收存款是指银行接受存款人存人的货币资金,存款人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业务,它是银行组织资金来源的主要业务。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业务可以有多种划分,常用的分类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存款业务创新(如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等。

  (2)借款业务。除吸收存款业务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借人款项,以补充存款来源的不足,特别是短期内银行头寸的不足。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主要有:再贴现或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结算过程中的短期资金占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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