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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6日

2013-1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2013年苏州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6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5日半天。请各地严格按照《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6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3年6月10日至14日。五个县级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三)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友情提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没有老考生都为新考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视作自动放弃。

  (六)9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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