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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辅导资料:社会保险制度

2013-7-5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人力资源辅导:社会保险制度

  【知识点】5个

  1.社会保险的概念

  1)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对遭遇劳动风险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 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

  3) 我国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原则——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其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 我国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l日施行。

  【例题1】《社会保险法》于( )开始施行。

  A.1997年7月 B.2005年7月 C.2006年1月 D.2011年7月

  【答案解析】D

  2.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

  1)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同家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例题2】下列社会保险险种中,企业职工个人不缴费的是( )。

  A.养老保险B.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工伤保险

  【答案解析】D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4)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5)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域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6)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险法》施行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也将相应调整。

  【例题3】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 )。

  A.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B.国有企业及其职工

  C.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

  D.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E.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

  【答案解析】BCE AD 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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