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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韶关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12日

2013-11-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2013年度韶关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12日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一)特别提示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将分两条不同通道报名,务必分清选项,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说明,谨慎操作: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3.考生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省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省直”,我市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韶关市”。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7日9:00-7月12日17:00.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我市报名点采用考前审核方式。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4.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四)现场缴费    选择我市报名点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与报名相关材料(报名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见附件1)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一起交我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时办理现场刷卡缴费和确认手续。我市报名点定于2013年7月8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考生现场刷卡缴费和确认手续。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缴费者,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14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三、考试方式及专业设置

  (二)专业设置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2013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其他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确认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市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8526601、8526609.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附件:    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3.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4.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2013年6月9日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一)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5),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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