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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考点:金融监管的基本含义与原则(二)

2012-10-10  来自于:课评集

  6.统一性原则

  统一性原则指金融监管要做到使微观金融和宏观金融相统一,以及国内金融和国际金融相统一。

  二、金融监管的理论

  (一)公共利益论

  该理论认为:监管是政府对公众要求纠正某些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不公正、不公平和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一种回应。

  (二)特殊利益论

  该理论认为:政府管制为被管制者留下了“猫鼠追逐”的余地,从而仅仅保护主宰了管制机关的一个或几个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对整个社会并无助益。政府在施行管制的过程中为特殊利益集团所“俘虏”了。

  (三)社会选择论

  从公共选择的角度来解释政府管制,属于公共选择问题。管制者并不只是被动地反映任何利益集团对管制的需求,它应该坚持独立性,努力使自己的目标促进一般社会福利。

  三、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

  以监管机构设立的标志性事件为主线,将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84年以前

  (二)第二阶段:1984--1991年

  (三)第三阶段:1992--1997年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

  (四)第四阶段:1998--2002年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负责监管全国商业保险市场。

  (五)第五阶段:2003年至今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对外挂牌,履行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