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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农业经济辅导资料:农业企业利润分配

2012-12-25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农业经济辅导资料:农业企业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第二,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或股利。公司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利润或股利的分配应以各投资者持有的投资额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为依据,每一投资者或股东分得的利润或股利与其持有的投资额或股份数成正比。

  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计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公司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法定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计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以及调整各年利润分配的波动,通过这种方法对投资者分利加以限制和调节。

  第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净利润扣除上述项目后,再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或股利,公司应以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评价与选择

  公司制企业经常采用的分配政策主要有:

  (1)剩余股利政策

  分配方案的确定:在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金结构(最佳资金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金,先从净利润当中留用,后再将剩余的利润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应遵循四个步骤:①设定目标资金结构,即确定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率。在此资金结构下,综合资金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②确定目标资金结构下投资所需的权益资金数额。③最大限度地使用净利润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金数额。④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金已经满足后若有剩余,再将其分配给投资者。

  采用本政策的理由:奉行剩余股利政策,意味着公司只将剩余的净利润用于发放股利.这样做的根本理由是为了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综合资金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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