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辅导资料 > 经济师 > 中级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董事会(三)

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董事会(三)

2013-10-8  来自于:课评集

  (四)独立董事

  1、任职资格:独立性和任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①公司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中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一年内曾经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人员。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任职条件

  ①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②具有要求的独立性

  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④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⑤公司规定的其他章程

  2、独立董事的人数

  要求是至少1/3,但是实际中应尊重公司与股东自治及市场的自由选择

  3、独立董事的职权

  ①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②向董事会提议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④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此外还有以下权利:

  ①提名任免董事

  ②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者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④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的事项或高于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来往

  ⑤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事项

  ⑥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的义务:诚信和勤勉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特征

  1、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

  2、公司章程制定方式:

  ①由国资监管机构制定

  ②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资委批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