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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师范大学招聘毕业生的通知(二)

2012-12-8  来自于:课评集

  二、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教师岗位原则上应招聘博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其博士所学专业与来校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招聘博士毕业生确有困难且学科(专业)急需的可以招聘硕士毕业生,但本硕应为国家“211或985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毕业生(外语、体育和艺术类教师岗位可以是专业类院校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学位,其本科和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来校从事专业应相同或相近;非教师岗位应招聘本硕均为省属重点大学及以上院校硕士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3.教师岗位招聘的毕业生在教学方面,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思维清晰,表达流畅,能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在科研方面,博士毕业生要求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所从事研究领域与方向的相关经验,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有科研成果获奖;能够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工作;以第一作者在国家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教师岗位招聘的硕士毕业生要求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综合素质优良。

  4.非教师岗位招聘的毕业生要求具备聘用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任职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招聘的毕业生应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外语国家四级考试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体育和艺术类专业除外,英语专业教师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6.仪表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7.硕士毕业生来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三、考核安排

  1.2012年12月中上旬,人事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2.2012年12月中下旬,学校集中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成立由校领导、相关专家及基层用人单位组成的考核组,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招聘毕业生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式

  招聘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并按照《吉林师范大学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实施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08]63号)进行聘用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对于参加吉林省公开招聘且考核合格的博士毕业生,可进入全民事业编制。

  五、其他

  1.参加应聘的毕业生务必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及应聘登记表(请到学校主页人才招聘栏或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jlnujob@jlnu.edu.cn 信箱,在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部门—姓名—岗位。

  2.每位应聘毕业生在应聘时只能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多个岗位。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联 系 人:王老师

  人事处网址:http://web.jlnu.edu.cn/rsc/

  吉林师范大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