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招聘免费师范生的通知

2013年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招聘免费师范生的通知

2012-12-1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届免费师范生的通知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3届免费师范生公告

  经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批准,玛纳斯县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及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教育部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招聘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2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玛纳斯县第一中学:10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3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

  2、玛纳斯县第二中学:5名,其中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

  3、玛纳斯县第三中学:3名,其中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

  4、玛纳斯县第四中学:3名,其中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1名。

  5、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名,其中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2名,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教师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玛纳斯县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2013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参加人员

  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3届、2014届师范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玛纳斯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及玛纳斯县第一中学组织实施,玛纳斯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