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1、笔试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5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后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合计或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的人员。
3、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
4、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30%,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5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考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双选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相关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由录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双向选择未落实单位且不服从安排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201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底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放弃录取资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录取资格,均不递补。
录用人员于2013年8月报到,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2703870,8270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