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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8  来自于:课评集

  2、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2~6万元。聘任为副教授。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2)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

  (3)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特别优秀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办,详见http://ldrsc.lzu.edu.cn/。聘任为讲师。

  三、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兰州大学萃英人才建设计划》,需填写《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兰州大学选留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含导师及两位教授推荐信)。详情请登录兰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ldrsc.lzu.edu.cn/)。

  四、应聘时间及说明

  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工作截至2013年4月15日,其余应聘工作长期有效。

  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魏海英电话:0931-8912483传真:0931-8912481

  E-mail:weihy@lzu.edu.cn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齐云楼432室

  邮政编码:730000

  我们热情欢迎您的加盟!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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