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
1.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在考试成绩中分别加5分和3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在考试成绩中加8分,总成绩的具体计算办法是:考试成绩 加分。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5日前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有关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布的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加分。
2.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数时,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设置,允许该岗位考生报考其它相近学科岗位。
3.组织对上线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且不另行补员,对体检合格者确定初定录用名单。
4.根据初定录用人员档案等提供的具体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至毕业时处分期限未满或尚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录用;报名、考试、提供证书材料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已录用的作解聘处理。出现上述情况,均不另行补员。
5.录用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向诸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作放弃论。录用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时,不另行补员。
6.就业单位的确定,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录用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录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14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及时公布信息。为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1月在相关媒体发布具体招聘信息,公布相关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生成绩、体检、上线、录用名单及有关通知信息将在诸暨教育网发布。有关人员请登陆“诸暨教育网”(www.zjjy.com)右侧“公告栏”及时查阅。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招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群众十分关注。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关组织实施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招聘工作合法有序、严密进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7029512 87022285.
本实施办法由诸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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