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1:3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网站、县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招聘政策咨询
县委党校、人社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2272798,8235512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5-87099096
八、招聘工作举报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515-82320936
射阳县委党校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