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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研人才的通知(二)

2013-1-22  来自于:课评集

  3、报名办法:从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市委党校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我校职能部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3年1月30日在宁波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电话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材料。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和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及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我校职能部门、教学和科研部门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原件进行复审,对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审阅。

  2.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面试)。

  3.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

  校评委会对应聘人员的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总分为100分。

  4.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面试)成绩的50%和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和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党校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委党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82049;0574-87082177.

  附件:宁波市委党校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2013年01月2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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