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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梧州教育局招聘109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四)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梧州市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需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5.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政务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6.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8.在岗代课人员可依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教龄最长者;如教龄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教龄和学历都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教龄、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职务最高者;如教龄、学历、职称和职务仍然相同,则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笔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总成绩 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市(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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