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昆明)公开招聘教师的的通知(二)

2012年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昆明)公开招聘教师的的通知(二)

2012-12-10  来自于:课评集

  3、考核:

  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专业理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核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不能提供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情形的。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