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分项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思想品德,与党校教学科研岗位的适应性等。
(三)确定入围人员
全部考试结束后,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将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中路33号,台州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318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6-88585063;传真:0576-88585011;
邮箱:47484598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