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相关资格要求、报名办法、工作程序等招聘信息,在广西人才网和校园网公布。
(二)报名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通过快件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口头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一式两份的《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A4纸打印,下同)
2、一份《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验后退回给本人)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应聘材料一份(应届毕业生要求附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培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校核的成绩单);
5、有职称条件、执业资格条件和工人技术等级条件要求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交验后退回给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
6、科研项目、工作获奖情况(地厅级及以上级别)的证明复印件各1份;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标准相片两张。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我校人事部门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笔试人员名单。
决定参加招聘笔试的非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在规定报名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我校人事部门提供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验证。凡未经验证证明材料原件者不得参加招聘笔试。
在公开招聘的笔试中,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提供复习参考资料,由考生自行备考。
(2)笔试形式:笔试分数为百分制,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在校园网上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gliten.cn)。参加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校园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