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2013年1月10日16:00前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地址: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综合楼一楼,联系人:尹娜,联系电话:87843597)缴纳笔试费50元,缴费后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发给《笔试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1月1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3年1月14日11:30前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综合测试×30% 试讲×7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内容为各拟聘岗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公告附件1-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1月12日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1月15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15︰00前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28—87843597),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