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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凯里市教育局招聘28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四)

2013-1-23  来自于:课评集

  六、报考城区学校确定招聘单位

  报考城区学校的,在体检结束后,根据其所学专业、学历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符合自己报名条件相同职位代码的岗位中进行选择,并填写岗位确认登记表(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如考核对象在考核期间尚未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作为待定考核对象,等其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后再进行考核,对待定考核对象在2013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所需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考核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5.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9.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lrl.gov.cn)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及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道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说课)、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十、其他

  (一)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确认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二)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

  十一、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lrl.gov.cn)

  咨询电话:826111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监督电话:8063311  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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