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调整或核减的情况在报名结束后公告。
1.考试
考试分公共理论和文化课,公共理论100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文化课考相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共理论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笔试两科则各加2.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发布。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进行,毕业证验证费、体检费自理。
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学历、资格及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复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在清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