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A类学科: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
——B、C、D、E、F类学科
(1)体育、音乐学科: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笔试人选。
考生面试成绩、学科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试人员。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其他学科: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确定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