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评委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并在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张贴。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且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2.B类学科(体育、音乐):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1)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笔试人选。评委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各学科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及面试考点公布。
(2)笔试。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同分时,按照先选取面试成绩高者,再选取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若同分者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对同分考生加试面试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A类学科(含B类美术)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即公布考试总成绩,与考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当场不签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可在现场分学科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B类学科(音乐、体育)考生,待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签约时间及地点。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递补工作在2013年7月7日-7月15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