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进行。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2.面试内容:综合协调、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知识。
(三)分值构成
1.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 9:00—11: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绥阳县城关中学。
3.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面试
1.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报考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如遇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2013年3月19日。
3.面试地点:绥阳县城关中学。
4.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考室候考。
五、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2.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笔试考试,按新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公室同意,可复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执行(试行)》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临时通知。
(七)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或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
六、考核(政审)
(一)考核(政审)考生的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招考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为主,对往届毕业生以社会考察为主,对在职工作人员以所在单位工作表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