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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文山州砚山县教育局招聘29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3-11  来自于:课评集

  (三)体检和审核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2、审核。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组织实施考试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审核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砚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砚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76-3131051

  砚山县卫生局                    0876-3131009

  砚山县水务局                    0876-3121897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6-3132168

  砚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0876-3122118

  砚山县教育局                    0876-3121014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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